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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奖励

一、科技奖励概述

   奖励科技进步,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策和制度。随着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修订和颁发了不同种类的科技奖励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使科技奖励管理日臻完善。今天,国家的科技奖励已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四大奖励框架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奖励体系,基本上复盖了自然科学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都对国家科技奖励做了规范和明确的阐述,从法律上肯定了科技奖励的作用和地位。我国的科技奖励工作已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科技奖励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须是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没有争议的项目;
2. 同一项目、同一技术内容只能选择一个奖种,通过一个部门推荐;
3. 数名完成人和数个完成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 应由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协调,无异议后推荐。跨部门合作项目,应由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推荐部门负责推荐;
4. 正在研究中的项目,待其完成后才推荐;
5. 推荐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应是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优秀项目;推荐广东省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应是获市(地),厅(局)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并经省级成果登记的优秀项目;
6. 被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特殊专业推荐项目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有关证明文件。
(二)各奖种的具体条件
1. 自然科学奖(国家和部份省设立);(略!)
2. 发明奖(只有国家设立)(略!)
3. 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和省(部)都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主要是自然科学领域不属于发明、发现,但在各种科技工作岗位上进行了创造性劳动,为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明做了重大贡献的科技成果。包括:
(1) 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2) 推广、应用已有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3) 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的新技术;
(4) 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研究(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环境保护等);
(5) 科学管理现代化的方法和为决策科学化的软件学研究成果;
(6) 科技著作(学术专著)出版成果。
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是:
1. 应用研究成果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稳定可靠, 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其中属装备和工艺流程的项目,必须完成工业性试验;凡能制成商品的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软科学项目,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3. 目中某子项成果,水平很高、技术难度很大,可单独应用,并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单独推荐奖励。总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0个。对总项目进行评审时,不剔除已单独获奖的子项目。总项目与子项目合为一整体推荐奖励时,总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7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0人;
4. 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均须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科技专著和科普图书须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科技教材须经过多所院校两届以上(含两届)的学生使用。

三、怎样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 申报受理期限:以市科技局每年的通知为准。
2. 申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a. 申报项目情况表(统一格式,到承办机构领取)。
   b.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统一格式,到承办机构领取)。
   c.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相应的技术评价证明)。
   d. 应用证明(按统一格式出具)。
   e. 其它证明材料。
3. 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具体要求。
   a. 《申报项目情况表》一式十份,不需装订。
   b.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要一律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 各栏内容必须详实,需盖章处不得遗漏。
   c. 推荐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大小为A4十六开本(高279毫米,宽210毫米),一式五份。
   d. 推荐书第七栏"经济、 社会效益情况表"必须由主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或盖章生效。
   e. 完成单位审核意见不得只写"同意"二字,应写出具体审核意见。
   f. 推荐意见由市政府各部门、各区科技局或主管集团公司签字, 必须写出推荐等级。
   g. 主要完成人请按对该项目做出贡献的大小顺序排列,申报后不得更改。
    ① 申报、推荐特等奖主要完成人为11人;
    ② 申报、推荐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为9人;
    ③ 申报、推荐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为7人;
    ④ 申报、推荐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为5人。
不得重复申报市、省或部门的评奖;未解决争议的成果也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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